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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放下一切,来照顾久病的家人吗?

2017-12-20 13:51:56点击:

今天早上心情特别的复杂,在脸书上看到一个以前的学生贴文说自己的阿公以96岁高龄辞世了。会让我心情复杂的原因是因为,这位学生当时离开工作岗位,因为她的母亲叫她回家去照顾阿公。当时我觉得为什么你要这样做?为什么妳的母亲可以要求妳做这样的事情,只因为妳还没有成家,还没有稳定的工作吗?但是,今天早上,我很庆幸她回家去陪伴阿公,虽然时间不长,只有半年的时间。

 

我想类似的难题,是很多人曾经面对,很多人正在面对,更是很多人未来要面对的。时光倒数三十年,如果家中有人病了,那么肯定是女性担起照护者的角色;当时女性就业率低,在家打点大小事,担起照护的重担,大家也很容易觉得理所当然。然而,现在不一样了,女性就业率大幅提升,要女性放下自己的事业回归家庭,就不是那么理所当然的事情。但相当遗憾的,在一些家庭中,还是认为女性应该要担起这个照护的重担。

 

照护的责任到底该由谁来担?不只是年长者,小孩或是任何需要照护的人,到底是谁该来负责照护?简单来说,照护不该是一个人或是一个家庭的责任,应该是整个社会的责任,毕竟每一个家庭中的个人都是社会的一份子。很无奈的,在台湾,这样的观念并不盛行。

 

我有个朋友之前在日本居住,她在生第二胎的时候也是台湾所谓的高龄产妇,但是她并没有做羊膜穿刺,事实上日本并不倡导孕妇做这样的检查。她说日本之所以不倡导孕妇要做这样的检查,是因为他们认为如果生下唐氏症的孩子,是由社会共同照护的,所以没有必要因为基因突变造成的变异,就扼杀了一条生命。虽然从流行病学的观点来看,高龄孕妇不做唐氏症筛检,造成的客观代价是高的;但若从对生命尊重的观点切入,那么我们着实不应该为了因为代价高,就认为一条生命是不值得被尊重的。

 

在华人社会中,我们存在矛盾的现象,一方面我们重视群体关系,一方面又认为家务事不该让外人插手。在这样的状态下,华人家庭很难把照护的责任委由他人来处理,否则就会被冠上不孝顺的罪名。不过,如果照护的责任是由政府提供呢?如果不需要付钱,反对的声浪可能会小一点;但还是有一定比例的家庭会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,因为会有人觉得就是应该要由自己人来照护。如果需要付钱,把照护的责任委托其他人处理,就更能被民众所接受了。

 

可是,随着高龄少子化的发生,我们越来越没有成本放下一切担起照护的责任,因为你的收入可能高于要照护一位家人或甚至高于两位家人的费用。况且,如果一个家只有一两份收入,那么当你放下一切来照护家人的时候,经济压力会让已经够沉重的照护负担更加让人无法承受。如果,我们期待政府的长照要担起这个责任,恐怕也是很难被实现的。一方面,政府没有足够的财源;再者,若照护人力没有结构上的调整,基本上也没有足够的人力。

 

面对这样的状况,我们真的需要做两件事情:第一、有更好的照护支持体系,不论是采用小区照护,或是老老照护都是我们该试试看的做法。第二、也是更为重要的,就是:我们都需要调整自己的心态,不要认为只有谁可以或是谁应该要来照顾我。让至亲来照顾自己的想法很浪漫,但是就像爱情与面包很难兼得一样,若要让亲情不被照护压力冲淡,或许该让外人提供部分的协助,才可以避免「久病无孝子」的憾事。